拍卖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7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0,户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渔塘街
根据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 该标的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渔塘街;权证号:彭水县房地证2011字第760号;房屋建筑面积:623.2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该标的所在楼层为:(共5层)第1-5层;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1年3月22日;楼梯房。
(具体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
2.该标的已装修,现部分案外人使用部分自住。
3.现场勘查门牌号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县坝街25号,该标的建筑物总楼层共6层,证载楼层为第1-5层,实际楼层为1-6层,第1层出租作门市,第2层部分出租、部分空置,第3层作电信机房,第4层出租作住宅,第5-6层自用,该标的一侧临堡坎两侧与其它房屋相邻,室内墙面有较多起泡、裂痕、渗水、受潮痕迹,现场部分房间未能进入,无法确定室内具体情况及是否有重大瑕疵;室内隔为多间房屋,现场无法确认原始结构,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4.该标的房顶搭建有彩钢棚及安装信号塔,现场无法确定搭建的彩钢棚是否属于违章搭建,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有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及拆除、恢复、罚款等费用,信号塔及第3层作电信机房的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5.该标的未通天然气,天然气使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6.该标的采光及通风较差,户型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因该房屋设置有抵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在裁定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故房屋成交后,交付相应延迟。
8.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的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评估价:218.77万元,起拍价:122.511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光大佳拍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336773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25425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7398554.0.0.59077bc3S4bCmv&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交付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 欠费情况:无专业物管(未经司法确认), 水、电欠费不详,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上述所有欠费(包括其它罚款、维修维护费等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8.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9.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10.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费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336773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街道蟠龙路997号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7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0,户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七)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八)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1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254250)。
八、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街道蟠龙路997号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