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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重庆房交会 **房屋租赁服务指南

房天下重庆二手房网  2011-04-21 15:18:00  来源:房天下重庆二手房
[提要]2011年,国家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结合该办法的贯彻实施,重庆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组委会针对房屋租赁中应注意的环节和存在的风险,就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给予介绍和提示,以帮助租赁双方了解权利义务和政策规定、防范纠纷、保障权益。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租赁日趋活跃。广大市民通过租赁行为,实现住房梯级消费,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其住房消费需求。在此过程中,由于对现行政策法规不了解,对房屋租赁中应注意的关键环节和相关规定不清楚,往往导致矛盾和纠纷。

2011年,国家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结合该办法的贯彻实施,重庆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组委会针对房屋租赁中应注意的环节和存在的风险,就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给予介绍和提示,以帮助租赁双方了解权利义务和政策规定、防范纠纷、保障权益。

一、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五个环节

很多市民朋友在租赁房屋时,对租赁过程中应把握哪些主要环节,在各个环节如何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仍不很清楚。通常,房屋租赁中应当注意五个重要环节:

看身份

一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是否合法、合规;二看出租/承租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留底;三看房屋权属证明的权利人是否与出租人一致。

查权属

一查房屋权利状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二查水、电、气设施、家俱、家电状况及相关费用缴纳情况。

签合同

依法签订规范、完善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办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终止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到当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初始、变更、延续或者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履约定

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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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1、房屋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工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这些房屋不能租赁使用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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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的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权益的保障

为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租赁纠纷的产生,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赁当事人如需要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到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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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应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者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维修房屋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6、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7、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应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9、买卖不破租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0、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屋的权利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1、住房出租的限制性规定

出租住房应当符合房间原设计结构、功能和人均租住面积的相关规定。违者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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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nbing.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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