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3;用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武陵北路1号(317房地证2014字第00954号)。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建筑面积为548.88㎡,套内面积为461.82㎡;用途为商服用房/批发零售用地用地,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目前使用状况:目前作为秀山县农委实验室使用。
注:1、勘察工作人员未了解到物业欠费,不排除实际有欠费,具体欠费以实际情况为准。物业咨询电话023-87987905。其余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自行看样并了解。对本标的物的欠费如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3、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位于名义层2层,入户为套装门,室内地面铺地砖或刷漆,墙面刷漆或贴墙砖,天花扣板;安装铝合金窗,套装门、玻璃门。空高约3米。
4、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建筑物的所有权、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含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动产及相应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5、本次拍卖标的物内部分割成若干部分,拍卖成交后如需恢复原状,则所需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现由秀山县农委作为实验室占用,本院对该占用不予认可,拍卖成交后由法院按现状予以交付,因有案外人占用,交付时间可能较长,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评估价:1992400元;起拍价:1434528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3)渝0241执103号为依据,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现对以上无法通知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023-68833386、400-8316678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六)标的物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只负责交付标的物,不负责过户手续的办理。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的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物业费、水电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开户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秀山支行;账号:4301010120110000207113165)。
八、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8316678;023-68833386
本院监督电话:023-59220403
本院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丹凤路2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变卖须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2024年5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3;用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武陵北路1号(317房地证2014字第00954号)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开拍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有特殊情况的,竞买人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同意后,将保证金交入本院指定账户,由本院人员将信息录入拍卖系统。竞买人仍要在拍卖系统中报名成功,才能参加竞拍。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20万元。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开户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秀山支行;账号:4301010120110000207113165)。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一、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8316678;023-68833386
本院监督电话:023-59220403
本院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丹凤路2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