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英德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英德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63/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荣滨南路东段18号7幢5-6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11房地证2013字第56209号,不动产单元号:500226002004GB00002F00030033,建筑面积:98.14平方米,用途:住宅)。
变卖价:397360.00元,保证金:79000.00元(变卖成交后不交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63-2886612(拍辅机构)。本院不安排集中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后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申请退款的,买受人向原权利人另行主张。拍卖成交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等欠费,相关过户、立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本院不予退付。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务价值中予以扣减。
成交标的,负责交付。但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咨询有关管理单位。
3、上述拍卖标的物拍卖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了解相关瑕疵情况后谨慎参与竞买。
4、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及需要完善的手续,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行完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文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及过户风险,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本院已电话通知、送达相关文书给当事人、抵押权人以及到该房产张贴公告,责令相关人员期限内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但期限届满无人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
本次拍卖标的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抵押期限2013年10月22日。
该房产占用情况不详。
本此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荣昌县,该地区有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审查是否受地区限购政策限制,如竞买人因受限购政策限制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房产过户事宜由意向购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上述房产存在的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以淘宝网拍平台生成的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为准)起七日内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英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英德光明路支行,账号:641877117648,注明买受人姓名)。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次拍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收费标准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费:
1.拍卖、变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不超过50元;
2.拍卖、变卖金额1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0.8%计费;
3.拍卖、变卖金额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4%计费;
4.拍卖、变卖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1%计费;
5. 拍卖、变卖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0.02%计费;
6.单个标的收费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10万元;
已经委托网拍辅助机构拍卖,并已完成挂网流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以物抵债撤回拍卖的,可以减半收取网拍辅助工作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3-22876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63-2886612(拍辅机构)、0763-2666801(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英德市人民法院
二Ο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