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丰都县高家镇祥和西路109号2单元8-4
网络司法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5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7)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整体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丰都县高家镇祥和西路109号2单元8-4,标的物所在建筑物约建成于2015年,混合结构,无电梯,共8层,标的物位于8层,建筑面积101㎡,划拨,房屋用途为住宅。
标的物现无产权证,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证,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资料,拍下后若无法办理产权证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请竞买人注意。
询价:12.97万元,变卖起拍价:7.2632万元,变卖预交款:7.263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规则: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在淘宝网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60-8082或登录www.cqjtpm.com和微信公众号:www.cqjtpm.com查询了解。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查封,清水,现空置,无优先购买权人,标的物现无产权证,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证,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资料,拍下后若无法办理产权证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请竞买人注意。
2、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7.2632万元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3、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相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4、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执行人或优先购买权人需参与竞买的,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买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账号:0160016439999903446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60-808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70720989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变卖须知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7)对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须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淘宝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一、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六、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七、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账号:0160016439999903446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八、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一、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过户、交付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二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五、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二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23-70720989;
咨询电话: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 400-860-8082。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