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重庆市渝中区胜利路132号1幢23-1#的公告(第三次)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1时至2024年12月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91/12),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重庆市渝中区胜利路132号1幢23-1#
起拍价:2766260.97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胜利路132号1幢23-1#,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实际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08.45平方米,套内面积167.37平方米,竣工年代2013年。空间布局为四室两厅一厨三卫。标的物目前维护状况良好,水、电、暖、气、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
标的物四至为东临江悦华庭、西临胜利路、北临北和园小区、南邻聚丰锦绣盛世。周边有渝中区实验幼儿园、重庆市实验学校、邹容小学、重庆二十九中学、巴蜀中学、重庆医科大学二附院,周边有05路、111路、135路、151路、181路、262路、829路、862路、866路、881路公交线路。标的物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特别提醒:
1、欠费情况:物业费欠缴自2016年至2024年8月共计38084.15元,因拍卖周期因素,欠缴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买受人承担,以上数值仅供参考,因欠缴费用存在根据时间累计或滞纳金问题,欠缴费用均以实际缴费为准,故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欠缴费用情况,所有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先交费后使用。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2、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交易过户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额和承担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3、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竞买人须详细咨询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后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执照等证件请自行了解,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
4、房屋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
5、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标的物的户籍迁移情况和学位是否被占用或空置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对其做出任何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以户籍或学位被占用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7、标的如存在结构变更、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等违法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复原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自行办理房地产的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如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拍卖中本院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9、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周一到周五10:00--19: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各类标的物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标的物开拍日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不提交申请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用以冲抵价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拍卖保证金金额在100万及以上,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3001038926)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1-8550093
咨询电话:13201276275孙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
拍卖须知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1时至2024年12月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91/1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重庆市渝中区胜利路132号1幢23-1#
起拍价:2766260.97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胜利路132号1幢23-1#,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实际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08.45平方米,套内面积167.37平方米,竣工年代2013年。空间布局为四室两厅一厨三卫。标的物目前维护状况良好,水、电、暖、气、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
标的物四至为东临江悦华庭、西临胜利路、北临北和园小区、南邻聚丰锦绣盛世。周边有渝中区实验幼儿园、重庆市实验学校、邹容小学、重庆二十九中学、巴蜀中学、重庆医科大学二附院,周边有05路、111路、135路、151路、181路、262路、829路、862路、866路、881路公交线路。标的物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特别提醒:
1、欠费情况:物业费欠缴自2016年至2024年8月共计38084.15元,因拍卖周期因素,欠缴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买受人承担,以上数值仅供参考,因欠缴费用存在根据时间累计或滞纳金问题,欠缴费用均以实际缴费为准,故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欠缴费用情况,所有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先交费后使用。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2、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交易过户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额和承担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3、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竞买人须详细咨询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后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执照等证件请自行了解,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
4、房屋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
5、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标的物的户籍迁移情况和学位是否被占用或空置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对其做出任何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以户籍或学位被占用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7、标的如存在结构变更、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等违法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复原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自行办理房地产的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如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拍卖中本院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9、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拍卖原则上不包括室内电器、厨房灶具、可移动家具、机器设备等动产,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该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标的物为房产类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及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政策型、保障型等住房的购房资格等相应要求;拍卖标的物为车位的,竞买人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以上资质、资格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决定是否参与竞拍并承担过户不能等相应法律后果。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如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成交后由本院按成交现状进行移交。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情况,自行查询标的所有欠费情况及过户事宜。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办理委托手续:1、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2、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不提交申请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8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1月1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3001038926)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交易过户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额和承担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暖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本院不负责调取原始购房发票以及是否唯一房产的证据。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上述涉及的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一切以实际交割为准。拍卖标的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学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自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相关风险和损失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承担。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1-8550093
咨询电话:13201276275孙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