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3日1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学府大道1号地下车库负一层442号。
不动产权证号:产权证号:335号(渝2020铜梁区不动产权000591744号),建设用地面积:27.15平方米;用途:停车用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标的物为停车车位,据了解每个车位欠物管费3000元,其他相关欠费请自行了解,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考评估,实际交付以现场情况为准,相关水电气物业欠费请自行了解,其他相关信息请参考评估报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未标明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责任,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0806418。
评估价:5.01万元,变卖价:2.8056万元,保证金:0.2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易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400-0806-418或添加微信号“yichuiyingtianxia”易槌瀛天下小助手。
二、变卖流程: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即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在变买期间内任一竞买人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1891)。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变卖尾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806418,1512388314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练法官 023-45659412
附:
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副本
2、评估报告副本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变卖须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联付通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期间内任一竞买人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即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拍前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将变卖预缴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预缴款将自动转至法院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退回原账户,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成交价高于预缴款,竞买人应按时将变卖尾款(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1891)。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变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变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变卖成交后予以撤销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预缴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变卖咨询: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80641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