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0月08日10:00时起至2024年10月0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2,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635号4号厂房。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位于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635号4号厂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58年09月03日止。建筑面积为:3087.97平方米,2010年建成,七成新,层高约9米,钢混结构。设有8个出入口,上下水、电、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标的物有租赁,租金单价为7元/㎡/月,其他租赁详情详见附件“租赁协议”。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评估价:472.46万元,起拍价:330.722万元,保证金:33.072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淘宝网的司法拍卖相关指南及本院发布的本拍品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评估报告》。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电话:023-65959445。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
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标的物有租赁,租金单价为7元/㎡/月,其他租赁详情详见附件“租赁协议”。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其他可能存在的大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它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忽上当受骗。
(4)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室内固定装修及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动产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6)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7)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
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确认。
七、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尾款时提请买受人添加备注“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西池支行,账号:6228400477060647069)。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标的物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交付标的物。若有人使用,需要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5959445
重庆市梁平区法院咨询电话:023-53368622
重庆市梁平区法院监督电话:023-53368639
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08日10:00时起至2024年10月0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标的物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2,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但不能排除标的物存在未知瑕疵的可能性。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电话:023-65959445)。
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有权依法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法院将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标的物有租赁,租金单价为7元/㎡/月,其他租赁详情详见附件“租赁协议”。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
2、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物业、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4、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它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忽上当受骗。
5、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室内固定装修及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动产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6、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7、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甚至因此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9、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0、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大修基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尾款时提请买受人添加备注“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西池支行,账号:62284004770606470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5959445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3368622
重庆市梁平区法院监督电话:023-53368639
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02日